各系:
为进一步引导我院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发展,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13〕4号)要求,现就我院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系辅导员均可申报,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系学生干事、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范畴
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指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太阳成集团等。
三、内容要求
申报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已实际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项目要紧扣时代脉搏,符合地区和学校特点,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要求所列荣誉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学校党委意见需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需要提交必要的视频、PPT等资料。
五、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各系结合本系和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好“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对申报范畴、内容及材料的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各系推荐申报1项,于9月30日16:30前将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学生处。
2.10月9日前,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申报材料评审工作,择优遴选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1-2项,10月10日报学院领导审定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刻盘的电子版上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评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给予入选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用于后期建设和成果转化推广。
4.希望各系以此次组织申报工作为起点,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辅导员工作项目的日常建设,努力形成辅导员教育教学工作项目的长效建设机制。
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