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精神和《太阳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认定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评审组审定,我校完成了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6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0836
蔡冬林 85965510
附件:江苏航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