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学校《关于做好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组评选,拟推荐车辆3191班喻嘉琦、运管3191班陈泽伟、车辆3191班张子欣、海驾3194班刘顺、运管3191班何亦周、船舶3191班张锦涛、轨工3191班李哲、机制3191班黄健、航电3192班王少杰、轨道3192班卞文慧、海轮3191班石昊东、港航3191班姚海、环艺3192班高林龙、船舶3191班郭忠晓、海驾3191班黄晓晨、机器人3191班姚达等16名同学申报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1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0836
蔡冬林 85965510
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