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5浏览次数:1934
根据《关于做好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第八次奖励工作的通知》(交通行指委函〔2021〕1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组评选,拟推荐 海驾3194班 刘顺 同学申报“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29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0836
蔡冬林 85965510
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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