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58号),《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暂行办法》精神和要求,为充分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开展国家助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评审工作,经过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审核、学院评审组评审,拟对254名同学给予困难补助,1649名同学给予国家助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3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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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